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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之后,一个富可敌国的商人在赤道附近盘下了一座岛屿,并在这个岛屿上建立起了一个微型都市。年轻的商人从小就非常迷恋女生的玉足,这个岛屿上的城市,正是用来满足他对美足的向往而建立的,这就是足宫花园。在都市干刚建成的那一年,商人立刻向全世界的妙龄少女发出了邀请在岛上举行了盛大的海选仪式,数以千计的年轻女性从世界各地乘船来到这里,来应聘这份薪水高的夸张的工作,或者说身份———足宫花园的脚奴。我所记载的这段历史,就发生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极乐圣地上。 商人实在是太喜欢女子的脚部,他希望把更多美丽的玉足留在自己的身边,他为足宫花园的女奴定下了最初的契约书: 本人___________诚心诚意愿成为足宫花园的的女奴,同意自愿遵守以下条款,无论在任何状况之下,都不会拒绝没有危险性的命令和惩罚,直到满30岁为止,我的身心自由归属于足宫花园。 1. 本奴不享有任何自由的权利,永远自愿接受一切来自上级的挠痒折磨,没有任何人需要为挠痒折磨对本奴造成的不良影响负责。 2. 本奴有义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接受召唤,并立即赶往现场接受挠痒惩罚。 3. 本奴可以接受任意程度的脚底搔痒或痛苦折磨,自愿接受任何时长任何程度的束缚。 4. 本奴在接受搔痒时必须表现出舒服,刺激的表情。 5. 本奴的双脚必须高频率清洗,时刻保持干净的状态,时刻准备好接受搔痒惩罚。 6. 本奴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在接受搔痒时挣扎或者求饶。 7. 由于过度搔痒所造成的失禁,昏迷有本奴自己负责,由于针刺,滴蜡造成的后续痛苦,只由本奴自己承受。 8. 本奴一旦违反任意一条契约,本奴将自愿接受足宫花园宪法的严厉惩罚。 (本条约附上足印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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